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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ow are the 20 most recent journal entries recorded in forgetms' Live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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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turday, March 22nd, 2008
    11:26 am
    今天的台灣總統選舉
    現在是2008/3/22 11:30。如果今天的台灣總統選舉結果,謝長廷落選,是選民對民進黨,尤其是陳水扁,的否認,而不是對謝長廷的否認。

    理由:

    1、民進黨的貪瀆惡行惡狀,和國民黨、親民黨相當。

    2、民進黨對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貪瀆惡行,採取「保皇」態度,不但不檢討陳水扁,反而指控紅衫軍與共產黨、國民黨、親民黨等惡黨「偷來暗去」,只有「立場」,卻完全沒有「是非」觀念。

    紅衫軍起義時,我早已預測:除非民進黨立即開除陳水扁的黨籍,否則,民進黨在這一屆的台灣總統選舉,勝算很低。

    10小時後,答案可揭曉矣!
    Saturday, February 16th, 2008
    9:51 pm
    營建署:鄉村住宅修繕或興建可享補貼
    2008/02/16 17:44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08年2月16日電)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政府啟動「農村改建條例」相關措施,今年度起,鄉村地區住宅修繕或興建將享有補貼,據提報行政院目標,其中辦理修繕住宅補貼8500戶、興建補貼1200戶,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貼新台幣6萬元;興建則每戶最高20萬元。

    營建署指出,補貼最主要精神是希望協助鄉村居民提高居住品質,並塑造鄉村整體景觀協調性。

    營建署表示,為推動行政院去年十月核定「農村改建條例」中有關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興建補貼,在去年十二月提報行政院「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興建補貼或設計、修繕協助計畫」(草案),今年度預定辦理修繕住宅補貼8500戶、興建補貼1200戶。

    依據計畫(草案)內容,自今年度起,民眾可以選擇申辦貸款利息補貼或是選擇費用補貼。

    在費用補貼方面,政府將給予修繕住宅者每戶最高6萬元;興建部分,則每戶給予最高20萬元。

    營建署說明,為符合塑造鄉村整體景觀協調性,未來政府將免費提供具有地方特色設計圖說供民眾選用;為因應個別住宅需求,可由政府委由建築師辦理簡易修改,免向民眾收取服務費用。

    營建署強調,目前計畫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完成審查,因此將待審查通過後,會公告相關的資格及內容,受理民眾申請。
    ------My comments follows------
    有能力「豪華農舍」的「農人」,其財力遠超乎多數人能想象!
    大量的農民,賣1分地,可以入袋億元新台幣。
    今天的台灣多數窮人到底在都市或是鄉村,還是一個大問號!

    昏庸、無能、鄉愿的政客,除了挪用公款,直接以現金「補助」形形色色的所謂「弱勢」族群(examples:魚船用油補貼、老農津貼、軍公教18%利率、軍教免稅、農產品保證價格收購、農作物「包括檳瑯」的天災補助、65歲以上「老」人乘台北市公車免費)以外,還會做甚麼?

    台灣怎麼會有這麼多「弱勢」族群?台灣政府怎麼會有這麼多來路不明的錢?

    這批大量的昏庸、無能、鄉愿政客,開出這些「德政」時,從不去想:
    (1)在自己的任內要減少財政赤字
    (2)為了選票,這些「德政」一旦實施,繼任者也不敢取消。也就是說,只要選舉制度存在,就永無取消的一天!

    Current Mood: angry
    Monday, December 24th, 2007
    7:55 pm
    免高普考,2年收入200萬以上
    聽起來很像是在廣告?不!這不是廣告!

    如果網友你具備以下特質:

    特質1、不學無術。
    特質2、自幼即善於欺騙、偷竊、說謊、離間。
    特質3、和律師、法官、檢察官有相同的專長:能顛倒是非,把白說成黑、黑說成白。
    特質4、夠無恥、敢唬爛:知道在關鍵時機對利益族群和愚民開出賄選支票(政策):「爭取升格,爭取預算,每年50億元建設地方」。

    ,那我要免費教你一個賺錢必殺術!請詳閱:

    第一步:儘早把你的戶籍遷到台北縣瑞芳鎮三貂嶺。
    第二步:等待下次的里長選舉。
    第三步:在下次的里長選舉前夕,「照顧」一下那個里的里民。
    第四步:你已經變成那個里的里長了!不必住在那裡,也能月領5萬元。退休金加上台北縣瑞芳鎮長、鎮民代表等人渣不定期和你分贓的新台幣,兩年任期下來,不發也難。

    可能有合格的網友要問:「照顧」台北縣瑞芳鎮三貂嶺的里民,需要多少成本?

    這是一個好問題!必須分兩個方面去回答:

    1、真正長期住在那個里的里民戶數,不超過5戶。你認為要「投資」多少?

    2、下次選舉,你必須幹掉現任的里長。這倒是有點棘手!因為他可能從有里長選舉制度開始,就已經白吃白喝到現在,說不定還準備培養其下一代做為接班人。你想搶他的不鏽鋼製飯碗,他不跟你拼了才怪!話說回來,即使這樣,只要你比他齷齰,應該也能處理好,順利當選才對。

    哪個台灣從政者不齷齰、不是騙徒、不是蟑螂、不是小偷、不是鼠輩?

    敢的人贏啦!你要凍蒜啦!
    7:48 pm
    愛國是假的,取不義之財、中飽私囊才是真的
    原來米國人也有吃到屎糞!我的懷疑在這裡得到證實:

    http://republic-of-taiwan.blogspot.com/feeds/posts/default?start-index=51

    --------------------
    2006.12.04【自由時報】


    透視中國黨 建立台灣國(上)

    2006.12.04【大地報導】

    保護台灣大聯盟主席楊緒東編寫

    60年前的中國黨餘如此邪行,而再觀乎今日又是如何?就以張繼昭先生論著「台灣號會沉沒」所敘述,大家鑑古知今,更能了解中華民國的中國黨,如何操弄台灣人民,過去台灣國的人民,對於政治的冷感,給中國黨極大空間,鯨吞台灣的建國基石,一步步消耗台灣人民生存的權利。

    引用書中所敘述的部份章節,就以軍購弊案來說吧!

    7年前的93年12月,在台灣北部的蘇澳港,發現了一具在海浪中飄浮的屍體,蘇澳也是海軍的軍港。屍體穿著軍服,由於褲子上寫有名字,所以馬上得知死者的身份。

    可是死者尹清楓上校是海軍兵器採購室主任,前一日上班的時候是穿著西裝的,所以便立即查出其朋友自其宿舍拿出軍服給換上的,然後就逮捕到他的同事郭力恆上校。

    加害者殺了尹清楓上校之後,把屍體運到軍港,然後以海軍的小艇再運到外海去遺棄。但因為海流的關係又把屍體沖回來,或許這是死者要回來報仇。

    因為被逮到的郭上校不肯吐實,調查的進行相當困難。但調查之後就浮出由尹清楓上校經手的3000噸級法國製拉法葉艦之採購貪污案。這是法國湯姆笙造船廠的產品。

    據報導,尹清楓上校被殺害的當天,德國L廠的業務代理人叫鄭春菊的女人,慌慌張張逃回法國,還有湯姆笙廠的代理人汪傳浦(Andrew Wang)和另外一個神秘的仲介人單亦誠也一起逃出國外。案件似乎涉及到法國、德國等外國公司。

    在無法追及到案件核心的情況下,海軍軍部就以從汪傳浦接受賄款為由,對郭力恆判「無期徒刑」匆匆結案。但是當時有關拉法葉艦的貪污事件,早就有許多傳聞說:這個事件由決定購買拉法葉型的參謀總長郝柏村以下,海軍之上級將官全員都有關係。

    據報導說總共有二億美金的回扣金額,其中的一億美金由郝柏村所取得,而剩餘的一億美金則由海軍上級人員分贓。由於尹清楓拒絕參與分贓,而且企圖將此事暴露,才遭到殺害。

    但事件涉及到軍部最高層部門,所以調查拖了好幾年都沒有突破性的發展。自從新政府組特別調查部後,種種事實才被揭穿,可是到現在離全體的實像還很遠。

    評曰:

    顯然中國黨操弄軍購的事實,由過去的蔣氏系統到現在軍中利益重新分割,有極為嚴重的內鬥,台灣軍隊的腐化程度非常嚴重,有急需重整的必要。



    「光華二號計劃」從88年開始從韓國的現代造船廠購入蔚山型2000噸級驅逐艦16艘,準備配上正在台灣開發的「武進三號」配備。計劃的進行算順利,只剩下相互蓋印交換合約,手續就完備的地步。

    可是到了88年法國的前任參謀總長,曾經訪問台灣。繼而郝柏村參謀總長、夏甸副參謀總長去訪問法國,到同年 5月8日 郝參謀總長從法國發回一通電報,指示「暫緩光華二號計劃,蔚山艦之購入」,這是一通打給海軍總司令的電報。就這樣,從韓國購買掃雷艦的計劃就被擱置下來。

    到了90年春天,ROC就決定自法國購入「拉法葉艦」,但馬上被PRC阻擾,因此法國政府就拒絕簽約而此案即告中斷。台灣購買軍艦還得要敵國的諒解是很不合理的,但是法國拒賣就一點辦法都沒有。連美國也一樣受到PRC之壓力,柯林頓就不願將武器賣給台灣。

    然而在表面上雖然已經中斷,卻在暗地裡仍然進行著。到了90年末法國方面表明計劃之重開,並刻意避開PRC的壓制,不再把它叫做「掃雷艦」,而改稱為──「海底探測船」。如此就由湯姆笙廠代表法國方面,而中國造船廠代表台灣方面,互在契約書上簽名。

    那時該計劃的金額由當初的每艘40億新台幣,灌水至151億新台幣。也自原來的16艘計劃減至6艘,更驚人的是軍艦裡沒有武器裝備的空船。有關這些經過延後詳述。

    這些灌水的金額內含有台灣方面的回扣金與贈給法國高官們的賄賂金。而且更荒誕者,竟還包括著要給敵國PRC的軍政高層人員之賄賂金。這些都是由法國的前外相杜馬的情婦所寫的記事裡面所暴露出來的。這一本書將賄賂的受與情況或送給PRC官員的賄賂情況都寫得很清楚。

    對於這些事件在法國已發展到法律起訴案件,據法國的報導,有關6艘拉法葉艦的買賣所發生的總貪污金額高達25億法郎。其中的百分之六十四回扣給台灣,百分之二十透過湯姆笙廠的劉麗麗賄贈給PRC的高官們,剩餘之百分之十六才分給法國及美國之有關人員。

    但是法國報導的這個金額和在台灣所查出的金額有所出入,所以真相還是不明。當初之估價是每艘40億元(新台幣),但到了最後變成151億元,如果連匯率的差額考慮在內,實際被歪掉的金額應該是每艘100億元,所以總共應該有600億元(約20億美金)被貪污掉。

    評曰:

    如此龐大的軍購回扣,顯示普遍性既深又廣的犯罪共生結構,非台灣人民所能想像,就如首長特支費的習慣成俗,能無視於中華民國的法律與制度,當遇到大多數人的共生犯案之時,此等案子不論多少不公不義,亦不了了之,台灣人民要能認清這一點眉角。故凡能污錢之人,必大污特污,而大方分發給左右相關知情人員,做為鞏固黑金實力的保障,亦能適時整合政治實力,以對付法律的制裁。軍中的採購貪污以億為單位,相對一般行政官員之黑金共構,的確是小巫見大巫,然何以無法破除此軍中採購大案,而汲汲下手於地方小案,乃在於軍法系統所連結的軍購黑金共構,有太多的黑箱作業,外人難以察覺之故。



    就是為了這個採購案,剛昇上為武器採購部長的尹清楓上校被殺害而到12月10日他的屍體才被發現。另外有關速射砲系統的購入,竟沒有包含彈藥,而另外再購買彈藥再加編預算。

    原來「拉法葉」就是掃雷艦。在購買計劃的執行時這掃雷艦竟膨脹到比預算高4倍的金錢。這些錢大部份流入台灣軍政高官的口袋裡。另外還因必須安撫PRC方面的抗議,而暗地裡給PRC的高官也送賄賂錢,法國的高官也因溝通這個ROC和PRC之管道,也領到了許多佣金。但是花了這麼多的錢還是得不到PRC方面的「默認」,於是將「拉法葉」艦上面的裝備卸下來送給PRC,而變成購買空船後再另做裝備。這樣一再重複編裝備預算,反覆賺到回扣。如此才最後決定由德國的 S廠購入Sonar裝備,同時也決定加裝速射砲。

    但是因為德國的S廠,無法申請到輸出許可證給台灣,所以拒絕這批買賣。海軍就委託L廠做仲介人,那就是台灣和L廠訂定契約,然後由L廠購入S廠的裝備,加裝後再轉賣給台灣,但對於這種做法,S廠表示不滿。

    所以海軍於92年6月,和德國的L廠訂了3900萬馬克的契約,而於三個月後支付2200萬馬克,但以後就沒有後續的訂單,因此L廠就派代理商的鄭春菊到台灣,要求海軍履行契約。

    到了93年5月,尹清楓上校被任命為武器購買室執行長,之後到6月時到法國考察的尹清楓上校就發現有關「拉法葉」購買案的大規模貪污事實。覺得不太妙的湯姆笙廠急忙派代理人汪傳浦,強烈要求在「拉法葉」艦裝上德國S廠的裝備。但另外一方的德國L廠代理人鄭春菊正逼著海軍履行契約。如此,對於S廠的同一產品,湯姆笙廠和L廠就對上了。

    對於尹清楓上校不同意,湯姆笙的代理人汪傳浦就抹黑尹清楓有貪污嫌疑。當尹清楓得知此事之後,為了要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做了兩卷祕密錄音帶。但是他這樣的動作,被同事的郭力恆上校知道,於是郭上校和汪傳浦就將尹清楓監禁並施與拷打而奪回錄音帶之後就殺害了尹清楓。

    尹清楓的殺害事件,湯姆笙廠也有關連,但因為汪傳浦尚在逃亡中,所以詳情也不太明瞭。

    評曰:

    軍購相關人員的易於掌握情資與輕鬆逃亡,坐享黑金,看好台灣軍頭在國外的存款,顯然受到台灣國內眾多共犯的協助,若非在國外出事,同時鬧出人命,可能亦是平安無事,台灣司法能否辦此積習已久的大案,一舉肅清軍中不法,有待觀察。



    由上述可知,事件的演變太複雜。我們再把大綱簡單寫出在下面:

    為要對應敵方的潛水艦,海軍便計劃購買一些反潛艦。

    結果在其過程裡花了高出預算4倍的金錢買了空殼船,而很可能也把原有的裝備送給中國PRC。然後另編預算計劃購買Sonar裝備和速射砲系統,但是發現貪污實情的尹上校反對而被殺害。另外購買速射砲系統計劃到最後完成沒有包含彈藥(也就是吃掉彈藥),對這個購買方案也發生重大的回扣。據法國方面報導,賄賂錢的六成經由美國流回台灣,另外敵國的PRC高官或法國之高官也享受到回扣金。

    據法國方面的報導,贓款是由法國先匯入美國而在美國經過「洗淨」之後匯到台灣。其中的一部份先匯進某將軍的帳戶,再分配給多數有關人員。又另外有一報導說,也有一部分錢由美國匯到國民黨的秘密帳戶裡。

    台灣已有十幾位海軍將官或校官受到搜查,其中3人已經被逮捕起訴。但被認為是此一連串事件的核心人物郝柏村至今尚平安無事。郝柏村被稱為最後的軍閥,退休後也有相當大的影響力。新政府是否能追查到一定的程度,就要看其後續之發展了。

    黑錢不單留在軍人中而已,這些贓款也有流到國民黨的政府高官手裡。對於這一方面,調查部沒有發表任何的事項,所以被釘住人員的名單尚未曝光。甚至有的報導說,「李登輝前總統也有涉及到此事件」,但這個消息應該是在故意引開焦點的假情報報導,因李登輝在任中幾乎不會也不能管理軍部內部情事,而全部讓郝柏村全權處理。如果國民黨有關連的話,即最可疑的該是當時的正副黨祕書長宋楚瑜和李煥,但這也要等調查部的解明才能知道真相。

    雖然出售給台灣的「拉法葉艦」價格已經超越正常價格許多,但是其中還沒有包含武器系統的裝備價格。更驚人的是據報導在其相同時期中共也由法國購買的「哈爾賓」級巡海艦上,卻載有「拉法葉」艦的全部武器系統裝備。所以台灣就是購買空殼船後,再購入湯姆笙廠的「聲納系統」(Sonar)和電子裝備,還另外規劃出「速射砲系統」的購買計劃,以及彈藥的購買計劃等的個案預算

    簡言之,台灣方面購買了「拉法葉」艦的武器裝備之後,又把整套附帶裝備「奉贈」給中共,而再在國內另外重新編出預算計劃,購買同一套裝備,而且在採購物品時又造成貪污機會,有關這個案子,已有數十位軍人進入被起訴的階段。

    因此台灣海軍竟然將單一的「拉法葉」艦的購買計劃,分割成船身、聲納,電子系統、速射砲系統以及彈藥裝備四項個案,也由此製造出四次的貪污機會,這種作法在民間把它叫做「一鴨四吃」。(把一隻鴨,分別做出四道料理)

    另說,完成「拉法葉」的契約之後,法國的達梭航公司,也將幻象2000型戰鬥機賣給台灣,有關這項買賣也有貪污案之發生,但其真相還待查明。

    評曰:

    台灣軍事系統建立軍隊的目的,其任務就是保護二仟三百萬台灣人民生命、財產、土地的安全,當前的台灣就是不一樣,還有什麼的國家認同、族群認同問題,中華民國在台灣的陰影害慘台灣人,徒然坐令中國黨方便,由反共變成哈共,愛那一國的人民,或是為那一國而戰,成為尾大不掉的夢魘,故要如何出賣台灣,以謀求金錢與政治利益,在台灣中國黨的大中國情結之下,成為背叛台灣人建國的最大阻力,其等為了維持既得福利與政治優勢,正無所不用其極,要顛覆台灣人政權。



    如此,台灣人民的血汗錢,竟被法國、中國、台灣三個國家的軍政高官們分贓。果然,這項新聞在台灣報導出來之後,國民黨的發言人就慌忙地發表聲明說「我們正在調查國民黨內部有沒有受賄的人」。

    雖然在台灣已經有十數名海軍將官被起訴,但當時的國防部長郝柏村還沒有被起訴。而且當時執權的國民黨高官,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被檢舉出來。

    另外,如果「拉法葉」的契約金額是總共高達160億法郎,但是湯姆笙廠所開的價錢是80億法郎,加上佣金的25億,也還有55億的錢不知去向,所以由此就可知尚未查明的事還很多才對。據台灣方面的報導,賄賂錢並不是直接回流到台灣,而是經過匯到美國「洗錢」之後才又匯回台灣的。那麼這55億法郎是經過甚麼樣的「洗錢」過程的呢?我們也不得而知。
    Saturday, December 15th, 2007
    12:13 am
    陳水扁也是拉法葉軍購案犯罪者?
    wikipedia (http://zh.wikipedia.org):

    「2005年11月8日:瑞士將汪傳浦家族佣金帳冊資料交給台灣,11月13日運抵台北。」



    陳水扁曾經宣佈:「對拉法葉軍購案,即使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
    今天已經是2007/12/15,為什麼陳水扁還是總統,花了兩年,卻打不開瑞士交給台灣的資料箱?能原因是:

    帳冊資料有記載「收佣金者有:李登輝、郝伯村、宋楚瑜、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中共解放軍楊尚昆、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前總理李鵬、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前副總理王岐山(姚的女婿、曾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現任北京市長)、前中共外長錢其琛、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而李登輝被台獨基本教義分子奉為台獨的神主牌,陳水扁怕:把李登輝曝了光,就砸了民進黨的神主牌,有害民進黨的選舉。

    (題外話:其實,我早就說過:「李登輝不是台獨分子,只是一個貪官、投機者而已。」)

    結論一直沒變:

    國民黨員、民進黨員、台聯黨員、共產黨員、親民黨員、最近冒出來的農民黨、大量的台灣政客、大量的統一基本教義分子、台獨基本教義分子....等,都有一個共同惡質:「只有自己的立場,沒有是非觀念;把個人私利放中間,把公共正義放兩邊」。

    台灣人要受外國人尊敬,也許50年以後才有可能!
    12:02 am
    江澤民在拉法葉艦弊案中拿到巨額黑錢
    2005年11月27日 星期日

    江澤民在拉法葉艦弊案中拿到巨額黑錢

    青晴


    【人民報消息】拉法葉艦弊案的起因是台灣要購買法國的拉法葉艦,而中共向法國施壓,屆時的總統密特朗只好宣佈停止拉法葉艦出口許可。為了做成這筆巨額生意,拉法葉艦軍購案的賣方湯普森公司付錢給中共和台灣的部份領導人,以打通關節。當時台灣海總和湯普森公司曾簽訂不得有佣金的排傭條款,台灣官員指出,若採購案涉及給付軍火商佣金,台灣採購花費金額勢必被“浮抬”許多,而抬高價格的行為,乃以不法手段取得,百分之百屬刑事犯罪。

    卑鄙的是,湯普森公司1990年派3名工程師帶著80公斤的拉法葉艦案資料,向中共60名專家做簡報,湯普森一方面要賺台灣的錢,一方面又犧牲台灣利益,把賣給台灣的拉法葉艦的所有技術資料送給北京!

    據中央社報導,民進黨團日前公佈拉法葉艦案佣金4.86億美元,其中有3.66億美元流向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等8位中共領導人,法國湯普森公司利用打通中共關節的是前國防部長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的侄子愛得蒙.關。民進黨痛斥拉法葉案是“國共合作,腐化台灣”的世紀大弊案。

    ◎ 黑幕中至少5人離奇死亡

    據《明日報》2000年11月28日報導,屆時身兼台灣法務部顧問及國策顧問的謝聰敏赴法與法國前外長杜馬等人訪談後指出,中共和台灣有數十名官商收受佣金;28日上午他再度指出,加上死去的尹清楓,與拉法葉艦軍購案相關的人士,至少已有5人離奇死亡。

    謝聰敏指出,拉法葉軍購交易後,台灣海軍上校尹清楓即遭殺害,浮屍在宜蘭外海。但事實上,依他的調查結果,國外曾接觸本軍購案的代理商及相關人士,陸續有4人死亡,死因可疑。他說,事情應該沒有那麼單純。

    謝聰敏表示,拉法葉艦軍購案佣金的洗錢地點應該是在南非,依法方的調查是在尹案發生後,有2名疑似與洗錢有關的人士,先後因為車禍而喪生,在時間上實在太巧合了。

    拉法葉艦軍購案的代理商湯姆森公司駐台代表安博德,在尹案發生後即立刻離台,在法國公寓住宅4樓墜樓身亡,法國警方雖以意外墜樓結案,但依謝聰敏赴法前往實地會勘的結果,該公寓欄杆完整,意外墜樓的原因令人起疑。

    另一名也是前湯姆森公司駐台經理阿貝沙,也在尹案後死於“疾病”,但他的妻子卻在先生死亡後,對於死亡始終不願談論,對于先生的死亡與拉法葉軍購案被聯想在一起,更是避而遠之。

    ◎ 中共具體收賄名單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4日舉行記者會,
    指佣金流向前國共高官
    由法國前外長杜馬透露,拉艦佣金案確有部份流入北京,而且名單在手。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愛得蒙.關打通中共黨政軍、外交系統關節,收賄名單包括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中共解放軍楊尚昆、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前總理李鵬、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前副總理王岐山(姚的女婿、曾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現任北京市長)、前中共外長錢其琛、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人。

    賴清德說,中共也與湯普森公司簽訂密約,達成三點共識,包括:一,湯姆森公司必須向中共簡報拉法葉艦的相關資料;二,法方必須出售雷達和飛彈給中共;三,中法雙方要建立軍事合作和轉移的機制。

    當然,所有的「必須」都是在必須給中共黨政軍最大當權者們黑錢的前提下才能運行。

    ◎ 陳水扁:國共合作腐化台灣

    陳水扁總統26日說,拉法葉艦弊案是世紀大弊案,共產黨也拿到黑錢,是國共合作,貪污腐化台灣。他重申,縱使動搖國本,也要嚴辦到底,但他個人力量有限,大家要當他靠山,只要大家給他支持,他就有無限的力量。

    陳水扁說,拉法葉艦世紀大弊案,在法國不知死了多少人,真相不明不白,其中有因錢分不平,最後不得不殺人滅口的過程,此案絕對要追查到底。

    賴清德說,拉法葉艦案佣金流向中共高層,是“國共合作,腐化台灣”的實際案例,貪污的國民黨和中共合作,吃定台灣,尤其,目前拉法葉案沒有任何人負起政治和法律責任,這絕不是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說國民黨已經下台就算了,賴清德呼籲民眾應該同聲譴責,將相關涉案人繩之以法,接受法律嚴厲的制裁。

    ◎ 黑幕突然從暗箱中蹦出來


    陳水扁24日重申偵辦拉法葉艦案的決心,
    強調此案佣金高達18%,是最大的弊案。
    經過了這些年的沉默,瑞士銀行突然宣佈今年12月中旬要解凍拉法葉艦採購弊案被告汪傳浦帳戶,使得台灣當局必須立即動手解決這個問題,否則要求賠償將化為烏有。

    11 月14日,赴瑞士調閱拉法葉艦採購弊案被告汪傳浦帳證的特調小組4人已秘密返台。據悉,特調小組帶回影印汪帳戶內的文件多達數10箱,不僅對偵辦此弊案有幫助,也將以湯普森公司違約支付汪傳浦佣金,汪獲得佣金屬“犯罪不法所得”為由,向瑞士法院請求返還汪帳戶被查扣的巨款,估計至少求償5億美元。
    Friday, June 1st, 2007
    8:22 am
    立即把張俊宏關到狗籠
    我是民視的股東, 但是被少數人詐騙.
    1995年之前後, 我以10萬元投資民視, 其原意是要成為民視的 "直接股東". 但是現在才知道: 我不是民視的 "直接股東", 而是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

    還算幸運的是, 蔡同榮主導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還算清廉, 不像張俊宏這類小偷那樣齷齰.

    雖然到目前為止,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還沒有被發現弊案, 無論如何, 我主張: 立即把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票換成 "民視" 的股票! 至少要排除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的掌權者以各種手段侵吞我的權益. 只是不知道要如何主張, 向誰主張!
    -------------------------------

    偵辦張俊宏等涉及背信罪等案件新聞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95年6月6日

    民國83年間,行政院新聞局除原有之台視、中視、華視之外,預備開放第 4 家無線電視台,後由民間公司及全民電通公司合資之民間全民電視公司獲准成立,全民電通公司部分,張俊宏等人於對外募資新台幣(下同)30億元成立全民電通公司之後,僅將其中10億餘元入股民視公司,其餘20億元則進行其他轉投資行為。張俊宏及林慧珍本應善盡職務,妥適運用未立即投資民視公司部分之20億元,竟為圖私利,違背其等任務,以種種手法欺瞞董監事及股東,將公司資金進行高風險或全然不利於全民電通之轉投資等,致該20億元資金虧空近8成,全民電通公司亦辦理解散清算,張俊宏與林慧珍則從中獲得私利逾1億5千萬元。茲將張俊宏(全民電通公司董事長)、林慧貞(張俊宏同居女友,由張俊宏任命負責所屬部門包括全民電通等公司之經營事務)、郭源泉(全民電通公司財務顧問)、邵俊雄(受郭源泉之託,找郭維鴻協助處理虛偽買賣契約)、郭維鴻(房屋仲介,處理房地虛偽買賣契約,擔任賣方代理人)、葉健一(曾任全民電通公司總經理)、朱清貴(全民電通公司行政總監)、林文雄(曾任全民電通公司總經理)、徐宜生(介紹邦廷建設公司房屋買賣)、黃燿德(全民電通公司顧問並為張俊宏顧問)、謝玉貞(張俊宏秘書)、陳昇宏(曾任全民電通公司總經理)、韓玉華(歐盛銀行台灣辦事處負責人,受張俊宏、林慧珍委託操作全民電通公司美金境外投資)、藍文隆(美商柏明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實質負責人,協助韓玉華操作美金境外投資)等犯罪過程略述如下

    一、台中購地:張俊宏於89年8月間,明知邦廷建設公司所有台中市文心路4段172號1、2樓房地及車位,市價僅值6,000萬元,竟未經鑑價,以1億1千萬元之不正常價格購買,使全民電通公司損失約5,000萬元;又張俊宏為圖謀不法利益,復指示郭源泉另訂價格較高之虛偽買賣合約,透過知情之邵俊雄找來力霸房屋中山捷運加盟店鑽業房屋仲介有限公司郭維鴻,簽立價款1億4800萬元及仲介費用296萬元,簽約日期則倒填為89年8月8日之不實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而製作不實之會計傳票與憑證,所溢支之款項除郭維鴻實獲148萬元之仲介費用外,餘3948萬元悉由張俊宏、林慧珍、郭源泉、邵俊雄等人朋分花用,均足生損害於全民電通公司及證券主管機關管理之正確性。全民電通公司損失約9,096萬元。

    二、陽明山購房地:92年間,張俊宏、林慧珍計畫購買楊春風所有位於臺北市北投區陽明路1段29之2號之別墅及其基地,惟因自有資金不足,預計向銀行貸款4,500萬元作為購屋款項,張俊宏竟起意挪用全民電通公司之款項以支付購屋款,並指示林慧珍、林文雄要求知情之黃碧雲以「預付投資款」名義,製作不實之轉帳傳票,委請知情之永亨利企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古明弘共同簽訂全民電通公司向永亨利公司購買總金額4,150萬元46吋電漿電視及視聽組465台交易等內容不實之「動產買賣附買回條件契約書」,俟92年11月28日上開房地完成過戶取得新貸款後,始將前述挪用資金歸還。足生損害於全民電通公司、永亨利公司及主管機關管理之正確性。

    三、投資怡鴻懋德公司:以每股面額10元之代價,購買鄭美玲所有永美公司持有之怡鴻公司、懋德公司股票各500萬股,惟鄭美玲需支付4成之佣金,以長期投資列帳,張俊宏及林慧珍總計獲利4,000萬元之回扣,葉健一及黃燿德各獲利125萬元。而該二公司嗣後倒閉,血本無歸。全民公司損失1億元。

    四、投資懋邦公司:以全民電通公司之資金借款4,000萬元予懋邦公司周轉,但為逃避查緝,帳面上做成投資懋邦公司4000萬元。並約定每月84萬元之利息由張俊宏、林慧珍收取,惟懋邦公司為繳回款所提供之支票卻大多未如期兌現,總計造成全民電通2,850萬1,042元之損失。以上張俊宏、林慧珍由該虛構投資案獲取之不法利息168萬元(因鄭美玲所提供之利息支票大部分均未兌現)。全民電通公司損失2,850萬餘元。

    五、投資百成行:葉健一循借款予懋邦公司之同一模式,於90年3、4月間某日,向莫慶隆表示全民電通公司有辦理放款之業務,月息2分1(即每1萬元月息為210 元),莫慶隆同意此借款條件後,經葉健一回報張俊宏、林慧珍,經2人同意以全民電通公司之資金借款2,000萬元予百成行周轉,收取每月42萬元之利息,利息大部分由張俊宏、林慧珍據為己有,顯假借投資名義出帳,實則不顧風險而以公司資金放高利貸,將利息282萬4千元據為己有,(此部分公司資金全部回收)。

    六、投資惠勝公司:徐立堃係惠勝實業公司負責人,與吳學良之亞洲酒品公司有業務往來,90年4月間,徐立堃偕同吳學良前往全民電通公司位於台北市北平東路辦公室,向張俊宏商談借款購買惠勝公司股票事宜,雙方約定由張俊宏於90年5月2日當天,以全民電通公司之資金在公開交易市場買入惠勝公司股票2500張(共計2,853萬8,261元,每股11.3至11.4元),徐立堃為比照民間一般借款,並與張俊宏約定該筆借款之利息為每月1.5%(經換算後,大約為每月42萬5,000元)。共收取該筆借款之固定利息總計421萬2500元,嗣以每股2.06元之價格,將2500張惠勝公司股票全數賣出,合計入帳512萬7215元,結算後發現,該真借款假投資案總計虧損2,341萬1,046元。惟徐立堃雖承諾願意擔負起彌補該項投資虧損之責,並於90年12月間委請吳學良開立總計2,585萬元之支票7張予全民電通公司,然該支票卻不復兌現,事後雖部分支票陸續兌現合計502萬2400元,惟若不計入利息,總計該項投資造成全民電通公司共1,838萬8,646元( 2,341萬1,046元 ─ 502萬2,400元)元之虧損。張俊宏及林慧珍則獲得不法利益421萬2500元。

    七、美金匯兌收益:將公司資金匯入私人帳戶及未呈現於公司帳冊之公司戶,進行美金定存,將高額匯兌收益(當時美金大漲)約新台幣4,503萬元據為己有。

    八、美金定存:假借美金定存(低風險,故不需董事會同意)名義,以公司資金進行高風險、高報酬之海外投資,本欲將超額收益據為己有,但所進行之海外投資新台幣3億元不知去向,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張俊宏、林慧珍得到不法利益逾新台幣2000萬元。

    九、華督公司:為掩飾經營酒店之實而製作不實會計傳票及虛偽記帳。

    十、寵愛一生:假借投資動物靈骨塔而收受回扣1000萬元,惟該投資嗣後並未進行故未造成公司實際損失,1000萬元由林文雄借貸交還公司。

    u以上投資計全民電通公司損失及張俊宏、林慧貞獲利統計如下
    案由
    全民電通公司之損失
    張俊宏、林慧貞獲利

    台中購買房地
    9,096萬元
    3,800萬元

    陽明山購買房屋墊利息
    4,150萬元約1個月利息
    4,150萬元約1個月利息

    投資怡鴻懋德
    1億元
    4,000萬元

    投資懋邦公司
    2,850萬1.042元
    168萬元

    投資百成行
    0
    282萬4千元

    投資惠勝公司
    1,838 萬 8,646 元
    421萬2,500 元

    美金匯兌收益
    4,503萬5,784 元
    4,503萬5,784 元

    美金定存
    3億元
    約2,000萬元





    合計
    5億8,288萬餘元
    1億5,175萬餘元


    u所犯法條

    被告張俊宏、林慧貞、郭源泉、邵俊雄、葉健一、朱清貴、郭維鴻、林文雄、徐宜生、黃燿德、謝玉貞、陳昇宏、韓玉華、藍文隆等十四人分別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刑法第342條背信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公司法第9條第1項、第19條第1 項、及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項之規定,應依同法第125條第 1項論處。

    u具體求刑

    被告張俊宏為全民電通公司負責人,被告林慧珍係張俊宏長期同居女友,由張俊宏任命負責所屬部門包括全民電通等公司之經營事務。犯後均仍空言否認犯行,且相互推諉,飾詞狡辯,亳無悔意,爰斟酌渠等犯行造成全民電通等公司股東巨大損害等情,因此求刑被告張俊宏有期徒刑7年、被告林慧珍有期徒刑6年,以資懲儆。

    Current Mood: angry
    Wednesday, April 25th, 2007
    5:39 pm
    拉法葉案被指「國家級詐欺案」
    【大紀元1月30日訊】法新社巴黎報導, 法國前外長杜馬貪瀆案1月29日開庭進入第二個星期,一名毛遂自荐的銀行界証人出庭作証時指出,湯姆笙電子集團1991年出售6艘拉法葉艦給台灣,是一樁「國家級詐欺」案件。

    興業銀行 (Societe Generale de Banque) 台北分行前任總經理杜夏 (Joel Ducher) 向巴黎法院第十一輕罪法庭透露,法國政府當局批准湯姆笙集團支付高達25億法郎 (當時折合5億美元) 佣金,因此才使總額160億法郎 (32億美元) 的軍艦交易順利達成。

    法國拉法葉售台軍艦弊案再度開庭,杜馬的情婦鍾古夫人和其他証人都到庭說明佣金流向。

    應被告之一的鍾古夫人的律師伯泰(Sophie Botai)之請出庭的杜夏說,他主管的興業銀行台北分行當時負責這筆軍艦交易的財務技術問題,很清楚談判的過程。他透露,6艘巡防艦原先議定价格為110億法郎,后來因為佣金分配及船只建造全由法國原厂負責,總价竟膨脹到160億法郎。

    杜夏說,25億法郎佣金中,8億法郎按原來分配,「酬謝」協助達成交易有功的台灣軍政官員,其余17億法郎則以不法方式全數回流法國。但他未提及流向中國大陸的佣金數目。

    杜夏在法庭上大聲指出,他非常敬佩台灣人民勤奮向上的精神,崇尚自由,愛好民主,為突破中共的軍事封鎖,不得不四方求購武器,以求自衛,法國竟然利用其外交孤立的缺陷,使用「詐欺」手段,騙取台灣人民為防衛民主自由的血汗錢,豈止僅罔顧道義而已。

    杜夏在法庭上慷慨激昂陳詞,全場鴉雀無聲,聆听他透露法國售艦的黑幕。他說,如果沒有台灣向法國采購軍艦、幻象戰机、及飛彈,則羅里昂造船厂早就關門大吉,當時達紹飛机公司及馬特拉國防集團都要被迫裁員數万人。

    這位在台灣服務前后6年 (1986至1992年) 的銀行家表示,依他職業經驗得知,法國拉法葉艦一艘售价為10億6,000万法郎,6艘最初總价達110億法郎已非常离譜,他早就看出這筆交易很「不正常」,曾多次向巴黎總行反映他的觀察情形,形容這是一樁「國家級詐欺」 (Escroqurie d'Etat) 。

    杜夏指出,軍艦交易案是台灣要買的,依常理而言,根本不需要支付佣金,法國政府竟批准如此巨額佣金,基本上就違背常理,因此他一再強調,這是「國家級的詐欺」。他同時指出,台灣高層也涉及瀆職賄賂,目前正由新總統所親自督導的司法特調小組調查處理中。

    在過去數天來,6名被告在法庭對質,都証實這項軍火交易存在巨額佣金。在法國,任何一筆國際性商業交易,政府經厂商要求,批准厂商依所提受益者名單免稅匯出佣金,但佣金回流法國是件不可思議的事,且于法不容。

    杜馬本人在庭上一直否認曾收受任何佣金。但法庭僅就億而富替湯姆笙集團代墊佣金部份,進行審判。檢察官認為杜馬与其情婦鍾古夫人非法侵占億而富公產。鍾顧夫人堅稱,她是受雇于億而富石油公司,協助促成湯姆笙出售拉法葉艦的交易,所得佣金6,450万法郎完全合法。
    Monday, November 6th, 2006
    7:28 pm
    整治台灣的不適任法官
    整治台灣的不適任法官,是當前的急務。
    不肖法官整天喝茶、看報、勾結政經界敗類,其惡行惡狀例,俯拾皆是:

    - 當庭交保有串證之虞的經濟重犯
    - 對經濟重犯只科以微薄罰金
    - 積壓政治嫌犯的經濟與貪瀆刑案數十年、數千件

    吾人被迫豢養這批司法老鼠,心有千萬個不甘,卻無可奈何。
    有識之士,應制定一套辦法來監督這批無法無天的無賴。例如:積案一定件數或日數的法官,減半薪,永久遠調馬祖的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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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不適任法官
    http://www.jrf.org.tw/line/focus.asp?SN=644
    徐立信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 : 2006/9/7

    前日中時報導「持有一級毒品,竟依運輸四級毒品論罪,法官張冠李戴,錯得離譜!」審理本案的三位法官,顯然失職,這個問題反映了長期以來為人所詬病的司法病源,就在於不認真處理法官的不當行為。

      在我國,法官受憲法保障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不得免職。如果非涉刑責,例如曾發生法官與當事人不當來往、向當事人購買房屋等,往往僅予以警告,或自行請辭庭長。除了影響考績、薪俸之外,對於法官職務的行使,卻沒有絲毫的影響,這對認真、勤勉工作的法官來說,非常不公平。

      如若法官違反憲法所賦予審判職責之委託,不僅耗用司法資源,浪費納稅義務人的錢,更會讓民眾喪失對於司法制度的尊敬。我國將處理法官違反倫理的行為,交由法官自律委員會處理。例如本例中法官顯然違反法官守則:「法官應勤慎篤實地執行職務」之規定,法官自律委員會如何處理,令人關切。

      在一九五○年代,美國民眾對於司法界充斥懶惰、輕率及無能的法官達到忍無可忍的地步,發起要求改善「官官相護」,提升人民信賴司法的呼聲。美國加州首先在一九六○年提出公民投票的「司法行政修正案」,並投票通過,設置由六位公民、兩位律師及三位法官所組成的獨立法官懲戒委員會,以「讓民眾不受無能、有不當或失職行為的法官之害的真正保護」為目的,對於法官行使調查、譴責或免職的權力,透過外部監督的壓力,有效行使人民對司法的監督權。現在,美國五十個州都有類似的機構。

      法官懲戒委員會受理民眾、民間團體的陳情,對法官行為進行不當行為的調查監督,如有不當或可疑的行為時,依情節輕重,可處以「勸告函」、「私下警告」、「公開警告」、「公開譴責」、「強迫退休」或「免職」,對於懲戒處分不服的法官,可以上訴加州最高法院。

      由於法官執掌龐大國家司法權限,如果輕率或懶惰,將嚴重妨害司法公平、公正的正義形象,所以應建立外在監督的機制,由多數民間成員組成獨立懲戒委員會予以強力監督。律師沒有公權力,純為自由業,為確保律師的獨立性,不受到來自政府的干涉,以期律師能發揮在野監督角色,因此,世界各國莫不尊重律師職業團體的「自治自律」。

      然而,我國卻反其道而行,對於法官任由其內部「自治自律」,對在野律師卻是外部監督。對於有公權力的法官僅用短短五條「法官守則」來做倫理規範,相較於律師的五十條倫理規範,顯然輕重失衡。

      特別是,民間司改會委託專家制定了外部監督的「法官法草案」,去年十一月初提案進入立法院,但司法院版本遲遲未送入立法院,造成法案未能審議。我們呼籲能盡速立法,以保障人民免於懶惰、輕率或無能法官的戕害。
    刊登處:2006/09/07
    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

    Current Mood: angry
    Wednesday, September 20th, 2006
    1:41 am
    拉法葉艦弊案11大要犯
    獨家報導:拉法葉弊案已經判決

    臺灣最高法院日前宣判拉法葉艦弊案,除了有立場、無黑白之徒,臺灣全體民眾聞訊,無不因正義終於被伸張而雀躍萬分。判決書:

    本院合議庭宣判:以下11被告,觸犯多項重大罪行,毫無悔意,

    犯人李登輝,犯叛國、貪污、與謀殺罪,處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共匪江澤民,收受臺灣政客與軍火販徒90億元賄款,犯謀殺罪,處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共匪朱鎔基,收受臺灣政客與軍火販徒90億元賄款,犯謀殺罪,處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郝柏村,犯叛國、貪污、與謀殺罪,處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宋楚瑜,犯叛國、貪污、與謀殺罪,處二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蘇志誠,犯叛國、貪污、與謀殺罪,處二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雷學明,犯叛國、貪污、與謀殺罪,處二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葉昌桐,犯叛國、貪污、與謀殺罪,處二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莊明耀,犯叛國、貪污、與謀殺罪,處二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鄭春菊(外號涂太太),犯叛國與謀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汪傳浦,犯叛國與謀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三等親以內之全部財產。

    犯人不得上訴,立即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Current Mood: angry
    1:26 am
    www.libertytimes.com.tw: 拉艦案 我申請歸還佣金 將起訴汪傳浦
    追討兩百億元 創紀錄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備受矚目的拉法葉購艦弊案有重大進展,最高檢察署特調小組日前已由檢察總長吳英昭具名,代表我國政府向瑞士司法部門正式提出申請,要求返還拉艦案被告汪傳浦及家人共四十多個帳戶、不法犯罪佣金五億兩千萬美金及孳息一億美金,約兩百億元新台幣,一舉創下我國追討弊案佣金的天價紀錄。

    由於檢調查出汪傳浦涉及弊案情節重大,且他將其中兩千萬美金匯給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其兄郭問天,打算行賄我國軍方將領,檢方近日將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購辦公用物品收取回扣罪」將汪傳浦及郭家兄弟三人起訴。這將是汪傳浦首度被起訴。

    汪傳浦是政院核定的「十大通緝要犯」,檢調認定汪某涉及尹清楓命案及購艦弊案,高檢署於八十九年八月十九日以涉妨害軍機條例、殺人罪兩項罪名通緝他,但汪早已潛逃海外。

    最高檢特調小組是於本月五日,就汪傳浦涉嫌取得拉艦案佣金,向瑞士司法部、聯邦法官提出「被告犯罪所得返還請求申請書」,該書狀以英、法文兩種版本完成。

    檢調高層指出,汪傳浦一家人,包括汪本人、汪妻及汪家三子一女共六人,被查扣的瑞士等國不法帳戶有四十多個,還有汪設在海外的兩家人頭公司「EURO MAX」、「MIDDLE BURRY」公司帳戶,共近九億瑞郎,約七億三千萬美元。

    檢調清查認定,其中五億兩千萬美元屬於拉法葉弊案不法佣金,約一百七十億新台幣,其中兩千萬美元是查扣郭力恆取得的賄款,而十四、五年來的佣金孳息約一億美元,我方也要求一併返還。

    檢調查出,我國海總於八十年八月三十一日和法國湯姆笙公司簽訂採購六艘拉法葉艦購案前後,湯姆笙公司就分批將犯罪佣金匯給汪傳浦,匯款方式是先匯至汪在海外的「EURO MAX」等兩家人頭公司,汪再提領存入他本人、妻子和四位子女於瑞士等地的銀行帳戶內

    檢調估算,汪傳浦取得的弊案佣金介於百分之十五至十八之間,金額驚人,違反我國和法國簽訂購艦案的「排佣條款」,檢調依此要求瑞士協助返還汪傳浦的犯罪所得。

    我國是透過瑞士的司法互助,特調小組檢察官羅榮乾、蔡秋明於去年十一月八日,自瑞士法官手中取得汪傳浦等人在瑞士銀行帳戶的資料,經過近十個月的過濾整理,並正式向瑞士提出申請。

    Current Mood: angry
    1:13 am
    書摘:拉法葉弊案的研究(紅柿 (Andy )著)
    [ 拉法葉弊案的研究] 這本書節録內容可分為五大部份:(1)拉法葉購艦的經過、(2)尹清楓被害案、(3)法國售艦的佣金醜聞、 (4)法國最近衍生的「清流案」的發展、(5)汪傳浦洗錢帳戶引起的新發展。

    (1) 拉法葉購艦的經過

    「拉法葉案」是台灣、法國、中國的三國高層、聯合搶奪台灣的國際大醜聞。從法國購買六艘巡洋艦,海軍編列出高出原價兩倍以上的預算,回扣由台灣、法國與中國高官共同分享,更可惡的是海軍高層把艦上的武裝設備讓給中國,自己拿回空殼船。

    「光華二號」計劃
    1988年5月5日,參謀總長郝柏村率領一組人員前往訪問法國舉行為期三天的會議,5月8日郝柏村從法國打一通機密電報回台灣海軍總部說,「我海軍與韓國現代公司就「光華二號」計劃之合約洽談、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俟本人返國後重做檢討」。郝柏村回台後的6月27日,法國派幾個船隻專家和公司的高層來台灣開辦拉法葉艦的說明會。湯姆笙提出的價錢是每艘12.25億法朗;六艘總額為73.5億法朗(不到400億台幣)。到了9月,海軍的雷學明中將率領六人小組前往沙烏地阿拉伯參訪F-2000型砲艦,然後轉赴法國參訪造船局、兵工廠等,此後,到了10月5日的國防部機祕文書(78航1410)說,郝柏村等人正式決定將「光華二號」計劃改為法國的拉法葉艦。變更價格已升到13.48億法朗。

    1989年12月23日法國方面召開「跨部會戰爭物資出口研究委員會」,1990年1月3日,法國政府決定建造六艘拉法葉艦給台灣,價格又提高到每艘16.31億法朗,從原來的價格提升30%以上,過了一晚的1月4日,密特朗總統急轉彎下令停止軍售,湯姆笙決定採用仲介人來遊
    說各國的關鍵人物,仲介人之一是汪傳浦,另外也採用劉莉莉(Lily Liu)、億而富(Elf Aquitaine)公司的副總裁席文(Alfred Sirven)。席文決定採用香港的艾德門‧關向中國遊說。湯姆笙集團和艾德門‧關在1990年7月正式簽定契約。如果簽約成功,湯姆笙就必須支付1億6千萬法朗給席文,而席文則要從這一筆錢之中拿出6千萬法朗給鍾古夫人,1990年1月密特朗改變態度叫停,幾個月以後的1991年春天,湯姆笙公司的幹部三人,攜帶重達96公斤的拉法葉艦資料訪問中國的海軍基地,後來中國方面按照這些資料建造與拉法葉艦一模一樣的「哈爾濱艦」。經過這麼一次的資料轉讓,拉法葉艦的機密完全讓中國知道,最新式的軍艦機密就不是秘密了,更可惡的是拉法葉艦的武裝設備全數轉到哈爾濱艦上,台灣方面拿回六艘空船。這樣荒唐的軍購計劃責任完全在於郝柏村。

    湯姆笙的幹部訪問中國之後,90年6月28日湯姆笙的公司代表浦傑(Pujol)少將在台北圓山簽署了「軍購草案備忘錄」,這項合約裡沒有任何武裝條款,而建造艦隻方面則有兩階段;第一是在法國建造六艘,第二階段在台灣建造十艘。這份備忘錄裡明文記載,「台灣方面不得把湯姆笙公司的技術轉讓給第三國」,但實際上在簽約之前湯姆笙公司早已經把一切資料(違法)轉讓給中國了。
    我們來整理一下拉法葉艦屢次提高價格如下:
    (1)1989年最初提出價是每艘12.25億法朗
    (2)1989年10月已經提高為每艘13.48億法朗
    (3)1989年12月(雷學明參觀F-2000之後)每艘增至16.31億法朗
    (4) 1991年7月21日提出最終價格(在獲得中國諒解之後)每艘18.24億法朗
    (5)1991年8月5日的契約書的最終價格、變成每艘24.95億法朗
    台灣支付了市價兩倍以上的錢買了空船,船上一切武裝交給中國,這種賣國賊的荒唐行為,在人類的歷史上是獨有無雙的。

    喝采行動契約書裡的「第18條」條文

    1991年8月31日,台灣海軍與法國湯姆笙公司在台北正式簽「光華二號」契約,法國方面來了湯姆笙的葛梅玆總裁、計劃總負責人布里昂(Jean-Francois Briand)等人之外汪傳浦也有出席,台灣方面簽約的是「光華二號」計劃總負責人姚能君少將,事實上在簽約時連船艦的最高速度與重量,都明顯不符合原先的計劃規格。還有,郝柏村在「霑綜一七二八號」的公文上,曾就「光華二號」計劃做成具體批示,但沒有人知道。因為只買回六艘空船才有後續的「武購計劃」,這件武購計劃叫做「拉法葉附件計劃」,最後編出預算是650億元。如果比起拉法葉艦的軍預算是980億元,包括船隻與武裝系統(附件),光是附件就要支出原來的三分之二。由此可見「附件計劃的佣金」比起「光華二號」的佣金還要高。

    (2)尹清楓被害

    1993年12月10日,蘇澳有一條「德福三號」漁船在蘇澳東澳外海撈起一具浮屍,特調小組查出,前一天的12月9日早上,尹清楓到台北的亞都飯店找德國來的軍火商涂太太,據說那天早上涂太太要與尹上校見面,但後來尹清楓改到內湖來來豆漿店而沒有去亞都飯店。涂太太來台的目的是要催促海軍履行獵雷艦後續零附件的軍購合約,特調小組也查出涂太太於九日下午(亦即尹清楓死後)匆忙從亞都飯店遷出到來來大飯店,而且次日(10日)匆忙離開台灣。另外一個法國人名叫阿貝沙(Jean-Claude Albessard),也在十天後與汪傳浦離開台灣。調查發現,台灣向法國購買六艘拉法葉艦時抬高預算,而船上的武裝設備,包括雷達系統、聲納系統、魚雷、大砲和飛彈,拱手讓給中國,台灣方面則拿回空船。海軍又重新編列「拉法葉艦的武裝設備」預算。

    「擋人財路」的三個原因

    那麼尹清楓「擋人財路」引起殺機的原因應該不是「光華二號」與後續零附件採購而已,根據溫紳編著的「誰出賣了台灣?」裡面的分析,引起殺機的主因有三:(1) 尹清楓致命之一是海測艦(光華一號)開始,原本計劃是兩家廠商十五億的軍購被尹清楓改為公開招標,底價降到十二億。(2) 尹清楓致命之二可能是獵雷艦附件採購(靖海專案),據說是因為德國STN廠(S廠)生產的俗稱「企鵝」之水下除雷載具從中作梗,而尹清楓在居間斡旋,可能發現許多軍購弊端,因而為自保進行祕密錄音,如此觸犯大忌死於非命。(3) 尹清楓致死的第三個原因當然是拉法葉艦和零附件的採購。

    (3)佣金的流向

    據台灣與法國的新聞報導說,「拉法葉案」在巴黎開庭審查時畢傑以證人的身份作證說,「拉法葉案的佣金,在巴黎支付之後,經過美國的銀行回流到台灣,並且由大約一百五十人的軍部和國民黨高層分享」。當時的新聞還說,畢傑擁有這些分享到非法佣金的台灣高官的名單。在同一時期,法國的外交部長杜馬對巴黎的報紙「費加洛」透露說(1998年3月9日),拉法葉軍售的佣金有五億美元之多,而在法國內被四十四人分得。其中三億二千美元是經由汪傳浦匯到台灣,而且其中一部份交給中國的高官們,其中經由美國等跨國路線流回到台灣的佣金則由國民黨祕書長取得,而中國方面則由共產黨中央取得。

    法國不肯協助台灣的調查

    1991年8月法國與台灣正式在喝采行動(Bravo)契約簽字,但因湯姆笙拒絕支付佣金給億爾富,所以億爾富控告湯姆笙違約勝訴。湯姆笙公司不服,於1997年2月以詐欺罪行為控告席文、鍾古夫人和艾德門‧關等六人。但是瑞士法庭在1997年1月的二審判決時還是維持原判,湯姆笙公司還是敗訴了。席文控告湯姆笙,湯姆笙反告席文等的案件查出,「Bravo」契約裡面有明記支付佣金,台灣和法國的檢調都有查出鉅額佣金被台灣、中國與法國三方面的高層分享。1996年12月,法國法庭就把湯姆笙公司在巴黎的法國銀行、巴黎銀行、和里昂信託銀行的戶頭凍結起來

    拉法葉軍購武裝設備的去向

    1990年6月28日,湯姆笙公司與海軍的雷學明中將,在「拉法葉購艦草約備忘錄」上簽名,備忘錄裡明文記載說「拉法葉艦上不按裝任何武裝」,這就證明,台法雙方在未正式簽購之前就已經同意,而且寫明交給台灣的是沒有武裝的空船。但是「光華二號」的契約上卻明明包含一切武裝的金額。這就證明台灣「有付錢買武裝,只拿空船回來」,武裝到那裡去了?在同一時期,中國不花一毛錢就從法國取得最新巡洋艦的設計圖以及附屬的重達96公斤資料,他們用這份資料自行建造六艘「哈爾濱艦」,傳說中國從法國購買哈爾濱艦的武裝系統,這個武裝系統明白就是應該要裝在拉法葉艦上的武裝系統。顯然中國不花一毛錢就從法國獲得最新式的軍艦設計圖;而且從台灣「擄獲」六艘份的最新武裝系統。


    (3)法國售艦佣金醜聞

    「喝采行動」正式簽約是1991年8月31日,一個月後的1991年9月26日,台灣海軍經過中國國際銀行(ICBC)支付第一次的契約金,7億5千萬美元匯入到Indo Suez銀行的湯姆笙公司戶頭,每次接到匯款,湯姆笙公司則依約把佣金匯入仲介人的戶頭。
    特調小組查出「光華二號」計劃(Bravo)契約當中有違法佣金的存在,而且高達18%,所以台灣海軍於2003年提出商務仲裁,依「排佣條款」索回五億美元的佣金,附帶要求賠償九千九百萬美元的名譽傷害賠償。今年聯合報於四月七日刊出,已經改名為泰勒斯集團(Thales)的前湯姆笙公司堅持全案並無佣金,反而申訴台灣海軍誣告,還加倍求償兩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六十四億元)。

    (4)清流案(Clearstream Affair)始末

    2004年1月,任外交部長的德維爾潘(Dominique de Villepin)下令給情報部長洪德將軍(Gen. Philippe Rondot)說,一些政府官員曾經接受拉法葉弊案的佣金,要他調查。數個月後的2004年5月3日和6月14日,有兩封黑函密報和一片CD磁碟片,分別寄到范倫貝克法官的辦公處。這兩封密告函指稱,拉法葉的佣金是經由盧森堡的清流票據交換銀行(Clearstream Holding)內的祕密帳戶分發,並列舉多位政商要人大名,也有內政部長薩柯奇(Nicolas Sarkozy)的名字。經過一年以上的調查之後的2005年12月,法官證明這一份黑函是偽造的。證明黑函為偽造後,案情轉向三大疑問:偽造黑函的是誰?動機何在?席哈克和德維爾潘知情?德維爾潘是下令調查的人,因此嫌疑很大。2006年1月31日,薩柯奇提出毀損名譽訴訟,控告德維爾潘總理就是抹黑的幕後指使人。法庭受理這件訴訟之後立即展開調查,在今年三月到四月之間,分別進入法國情報部(DGSE)以及跨國公司空中巴士社長古斯達夫‧亨伯特(Gustav Humbert)的辦公室內搜查並收押了一些有關造謠犯人與造謠事實的資料。到了4月19日法官也進入前國防部長洪德將軍的國防部辦公室進行調查,2004年1月報紙說,是當時的外交部長德維爾潘下令給情報部長調查薩柯奇以及有關連到「清流案」洗錢名單的一些人物。再經過一星期之後「世界報」再度報導說,「德維爾潘是於2004年1月9日對洪德將軍下令調查清流案,而且德維爾潘下達命令時曾經沿用席哈克總統的權限」,嗣後德維爾潘和席哈克總統都立即否認。報紙又暴露大突破的消息說,法國法庭的兩位檢察官彭斯(H. Pons)和于宜(J. M. Huy) 在偵辦一宗與財務部有關的弊案時,突襲搜索財務部長辦公室主任之檔櫃,卻意外搜集到一份標示為「國防機密」的拉法葉艦合約相關文件,內容涵括台灣與中國二十餘位名單,研判便是收取法國對台軍售佣金的台海兩岸政商高層清單!據透露:中國方面非但在拉法葉艦軍售中「獲利」,連售台60架幻象機也有人「分紅」!

    (5)佣金的存在與賠償問題

    雖然「光華二號」契約裡有「第十八條」排佣條款,但湯姆笙(現已改名為泰勒斯)卻反告台灣海軍說要求拿出證據。另外在60架幻象戰鬥機的軍購「飛龍計劃(Tango)」裡也查出佣金的存在,台灣政府也已申訴索回佣金,據聞法國方面已經幾次派密使到台灣交涉賠償問題。拉法葉弊案和尹清楓遇害案本來就很難查出真相的,主要原因是涉案的嫌犯不肯招供。為甚麼這些人沒有涉案也不肯說?尹清楓遇害案是「排除異己」,「拉法葉案」是「結黨營私」。

    軍人把武器裝備送給敵人,用我們的武器來攻擊我們;高層軍人怎麼能做「自滅決策」?答案只有一個:高層完全沒有保衛台灣的意願,也沒有和中國打戰的意願。中國人自古對國家的觀念很稀薄,而對幫會的觀念比較強烈。蔣介石早年是杜月笙幫主底下的青幫會員,國民黨員和海軍軍官裡面現在也有很多青幫會員,監察院的拉法葉弊案調查報告裡被彈劾的二十二名海軍軍官有十一名是青幫的會員,最適合幫會的工作莫過於仲介業、軍火商,單亦誠與汪傳浦都是幫會會員。

    台灣有將近三十本有關「尹案」和「拉案」的書,在海外也有很多書籍,還有專題網站,最近法國的新聞界正積極追縱,對於「拉案」和「尹案」的調查有謝聰敏先生和溫紳先生等的不懈努力,在此略表謝忱!

    Current Mood: angry
    Wednesday, August 30th, 2006
    11:28 am
    惡劣的政府財務, 對經濟的嚴重破壞
    劣等的政客, 對人民而言, 是比流氓還惡質!
    鬼異的是,這些敗類卻能在臺灣政壇生存得非常好、 非常久! 原因是:臺灣有大批的愚夫愚婦, 他們只問立場、只會分辨藍綠顏色, 沒有黑白、是非觀念。 對自己的權益也十分無知。

    在民主國家裡, 劣等政客魚肉人民的主要行徑就是: 不當地大量揮豁公窾。 一個被這類劣等政客挾持的 "政府", 其主要功能是:
    (1)向人民抽更多的稅。
    這一點, 和地痞流氓對鄉民抽「保護費」是同樣的道理。 唯一不同的是, 政府握有「抽保護費「」的強大特權; 地痞流氓因為人數較少, 所以拿不到這張「抽保護費」的執照。

    (2)直接印鈔票。
    印鈔票的個人, 會被送進監牢。
    中央銀行印鈔票, 也許遮遮掩掩, 也許光明正大。 主其事者, 只做一件事: 在一本筆記簿上註記:
    「某年月日因赤字預算, 故盜印新台幣6兆元整, 待後來主政者彌補。」
    無論如何, 背後的流氓(民代和惡官)絕對不會被法院起訴, 甚至被大批的愚夫愚婦圍繞, 歌功誦德。 一些無知的少女, 甚至一見到這批敗類時, 就開始產生性患想, 情不自禁, 歇斯底里地尖叫。

    我們都很清楚和反對「向人民抽更多的稅」 這種「暴力」措施, 但是卻對「直接印鈔票」這種 「陰柔」手法不知不覺。 事實上,「直接印鈔票」的行為比「增稅」更惡毒, 對民生的戕害更長遠, 被影響的對象是全國人民。 不在這裡浪費手指力氣說明其來龍去脈, 只舉二例, 供網友想像:
    (1) 國民黨黨徒1949年敗走臺灣時, 因大量「直接印鈔票」, 導致4萬元舊台幣換1元新台幣。
    (2) 新台幣時代的最近數十年, 物價每年漲。 十年前能買的房子, 現在必須用1.5倍的新台幣才買得到。

    台灣檯面上的政客, 全部都是敗類! 都是禍國殃民的全民公敵! 你我只有三條路可走:
    (1) 繼續讓這些流氓魚肉
    (2) 離開臺灣
    (3) 加入這些流氓團夥, 一起魚肉其他多數人

    Current Mood: angry
    Wednesday, November 16th, 2005
    9:39 pm
    臺北的環境破壞元兇──政府
    我住在台北約20年。之前是住在大安溪畔的農村。

    現在﹐在台北經常回想當時的農村情景﹐有時還會夢到老家﹕

    ㄇ字型矮屋﹐中間是曬穀場。屋後有一棵榕樹﹐一支主幹就遮住一部份的屋頂。

    印象最甜美的回憶﹐就是附近的大大小小獨立樹﹑相思樹林﹑竹林﹑野草﹑荒地﹐
    到了夏天﹐這些樹林白天棲息著一批批鳴叫聲震耳欲聾的黑色大型蟬﹔到了傍晚﹐則由肚皮透明﹑叫聲「知了﹑知了」的較小型棕色蟬﹐在田埂上孤伶伶的小樹上﹐零星接替歌唱﹔至於路邊的野草﹐則是比蒼蠅大一些的綠色小蟬的劇院。
    竹林中﹐到處是鳥窩。荒地長著各式各樣﹑不知名的野花﹑野草﹑野樹。
    地上是一坨坨螞蟻窩﹑蚯蚓的耕耘土粒﹑蟋蟀洞穴。學齡前的我﹐很多年的每天早上都去「灌蟋蟀」。
    小孩和大人們有一段時間﹐幾乎每天都到其中一棵大榕樹下報到。在無人的時候﹐我有時會爬到其中一顆大樹上﹐享受孤獨之樂﹐也為孤獨感到一股無名的憂愁。
    田埂上的幾棵野芭樂又甘又澀。到水溝抓魚﹑挖螃蟹是經常性的消遣。

    賣掉老家之後﹐就搬到台北。幾年後回去探望老家和鄰居﹐兒時的回憶﹐已經完全走樣了﹕
    樹幾乎被砍伐殆盡﹐一眼能看到視力所不及的地平線和天空的相臨處﹔鳥在哪裡?蝴蝶在哪裡?青蛙﹑蜥蝪﹑蜜蜂﹑不知名的昆蟲都不見了!
    灌溉用的泥土水溝變成百年不壞的水泥溝﹐魚蝦不見蹤影﹔
    馬路被拓寬﹐原來的長滿雜草的路肩被水泥或是柏油覆蓋住。站在萬里無雲的天空下﹐柏油路串升著熱氣流﹐扭曲了熱氣流後面的遠處群屋﹔排氣管冒著白煙(機油)的機車和冒著黑煙的卡車轟隆隆地來回交錯。

    我站在路邊的水泥路肩上﹐眼睛被刺眼的陽光網住﹐心裡只有一股衝動﹕「快離開這個人間地獄!」

    現在﹐在台北﹐我每次出門﹐總是一肚子氣。
    每次看到台北縣﹑市政府一隻手拿我的錢種樹﹐另一隻手卻又光明堂皇地砍伐他們種下的樹﹐我就火冒三丈!
    台灣人經常在嘲笑中國人對環境的破壞。其實﹐台北縣﹑市政府的公園路燈管理處和建設局的公務員﹐其行徑比落後的中國公民更令人髮指。
    中國公民雖然破壞環境﹐但是他們沒有能力左手拿國家的錢搞「建設」﹐右手搞破壞。但是台北縣﹑市政府的公園路燈管理處和建設局﹑捷運局的公務員就是這樣惡質!證據不勝枚舉﹐民視異言堂製作組的小姐/先生可以在以下場所見到大批樹木的主幹被鋸斷的證據﹕
    新公園﹑曾經是臺北人的驕傲的敦化南路的安全島﹑捷運士林站與石牌站之間數公里長高架橋下捷運局所屬的每一棵樹﹑伊通公園﹑文林路靠近中正高中的安全島(這些樹約已經25年了)﹑瑞芳圖書館﹑瑞芳公園﹑北投金馬獎戲院對面的小公園﹑貴仔坑水土保持教學園區﹑承德路和南京東路和大業路的人行道上長得像營養不良(其實是長期鋸砍主幹的結果)的路邊樹。

    至於草地﹐無論是安全島或公園﹐很難得長出一些綠葉﹐就立即會有大群除草工蜂擁而上﹐鏟到露出黃土﹐等待下雨天對土地的切割﹑沖刷﹑崩塌。然後再編列預算﹐發包築水泥牆﹑種樹﹑植草。

    這樣說比較快﹕在臺北﹐除了植物園可能沒有遭受市政府的公園路燈管理處和建設局的毒手以外﹐所有市政府栽植的綠地﹑樹木﹐都一直受市政府的長期破壞。

    我們也不難看到一棵棵的大樹﹐被水泥地緊緊圈住﹐幾十公半徑內﹐滴水不漏。不禁懷疑﹕「臺灣的樹木可能不需要雨水就能活!」

    另外﹐大業路上﹐靠近「大業路一」公車站的路肩上﹐有幾輛汽車長期佔用綠地﹐把公有景觀綠地當做私人停車場。
    至於承德路的違建戶﹐那就更目無法紀了---這些違建戶在關渡平原上﹐承德路的兩側﹐綿延數十公里長﹐毀掉人行道上的花草樹木﹐鋪設水泥﹐違章建築﹐開辦起數百家的中古車行﹑家具店﹑加油站﹑海產店﹑汽車修理廠...我曾經向台北市政府的建管處以電話檢舉這批違建﹐建管處的答覆是﹕「如果您有發現新的違建﹐再請舉報!」
    民視異言堂製作組的小姐/先生們!我幾乎可以完全確定的兩件事實是﹕(1)關渡平原上的承德路兩側﹐合法的建築在10家以內。(2)每天都有違建在關渡平原上的承德路兩側發生。

    我曾經到德國自助旅遊﹐在他們的公園裡﹐我沒有看過任何被鋸斷的樹幹傷痕。在台灣的首善之區--台北市--我深切感受到公務員和刁民的卑劣。在我的家鄉﹐我見到鄉下人變得麻木和中國人所說的「沒文化」。

    我一直期望有一天能見到台北的每一條分隔島和路樹茂密地把每一條道路拱形遮蔽住天空﹐令每一條道路都變成林蔭道路。石牌榮總附近的林蔭道路能這樣﹐其他道路沒有正當理由不能這樣。

    台北縣﹑市政府的公園路燈管理處和建設局﹐右手要錢植樹﹐左手拿刀鋸﹐駕駛著工程車四處砍鋸他們自己的右手所植之樹。

    台北縣﹑市政府的錢太多﹐其實也可以幹些良心事業﹐讓這些部門的冗員成為真正的環保人員─去取締烏賊車﹑去剷除小澤蘭等外來植物﹑去拆除承德路上關渡平原的違建﹑去澆灌被水泥封死的可憐樹。困難點之一是:台北縣﹑市政府的公務人員是一群老鼠﹐民眾怎能肖想老鼠不咬布袋﹑卻能幫人工作?
    8:02 pm
    「立即、無條件、全數」廢止18%退休優存
    人真的可以很無恥!12月10日有一批既得利益的極少數族群要到街上胡鬧。

    沒有要廢除,只是要少給一點而已───每月少10000元。

    真正的「公平、正義」方案,只有一個,那就是

    「立即、無條件、全數」廢止18%退休優存。

    我每次聽到「配套措施」這個新創名詞,都要嘔吐。它的出現很令人討厭!

    中小學教師被課稅,他們就叫囂:給我「配套措施」、扣多少就補多少!
    中華電信要民營化,他們就叫囂:給我「配套措施」、以現在的巨額優惠計算公式,先準備好我的退休金!否則罷工!
    臺鐵要民營化,他們就叫囂:給我「配套措施」、以現在的巨額優惠計算公式,先準備好我的退休金!否則罷工!

    在「立即、無條件、全數」廢止18%退休優存之後,我也拿出憐憫之心,幫這批
    在職期間混吃混喝10餘年,退休後吃香喝辣20年,活得越久、領得越多的社會累贅──軍公教人員──
    設計一套絕對公平的「配套措施」如下:

    這批人的退休金計算,完全按《勞動基準法》辦理──已退休者採舊制,未退休者可以選新制或新制。

    Current Mood: irritated
    Tuesday, November 15th, 2005
    1:40 pm
    林義雄
    臺灣還剩下一位操守良好的政治家───林義雄。

    但是他在可見的未來,不會有甚麼作為。原因有二:

    一、林義雄不貪
    不貪,則不取。林義雄對骯髒的臺灣政壇糞池,可能已經失去興趣,還沒有跳下去洗糞便三溫暖的打算。

    二、臺灣人普遍麻木不仁
    臺灣人心中只有「立場」,沒有「是非」觀念;「我」最優先,「我的同黨」其次,「正義」是垃圾。

    人們一批又一批地、無恥地頭榜裹屍布條,走上街頭,站在SNG鏡頭前,像起乩的廟公,張牙舞爪、又跳又叫:「誓死悍衛我的不仁不義權益」,繼續罷佔其他族群所無法取得的好處。

    臺灣社會是以「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在運作,補貼政策被少數族群綁架。
    林義雄這種人太講究公平正義,一旦掌權,對齷齪的臺灣人的不當權益有潛在的巨大破壞力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林義雄在臺灣,10年內,不會出現足夠的支持者。
    換句話說,臺灣人的人格水準尚未達到最低門檻,還不值得真正的政治家來服務。

    Current Mood: sad
    Monday, November 14th, 2005
    11:29 am
    軍公教18%優惠存款
    幾個銓敘部官僚,所提出的軍公教18%優存「改革?」方案,全部都是在和民眾虛與委蛇、應付應付。原因無他:

    一、他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的少數族群的一份子
    二、他們都罹患人格軟骨症

    如果臺灣還有「社會公平」的精神,則軍公教優惠存款措施,應該「立即、無條件、全部」廢除。

    Current Mood: disappointed
    1:13 am
    亡國比較爽
    狂熱的現代中國人不斷地研究如何打倒鬼日、美帝時,卻一直沒有膽量碰觸其國內江澤民等99.99%的貪官污吏以及殺人魔。

    當愛國的臺灣人熱心地討論臺灣的獨立之道時,人在臺灣、心向中國的內奸鬼祟地通敵時,卻有意或無意地忘了國內99.99%的貪官污吏。

    這種選擇性的愛國心態,臺灣人和現代中國人,完全相同。

    自由亞洲電台(http:/www.rfa.org)的《八國聯軍》節目指出:八國聯軍發生時,有清朝中央財政官員通敵,引領俄國和英國軍隊到國庫藏匿處,讓英國軍隊搶走巨額黃金。推斷其心態是:這些清朝中央財政通敵官員,看不慣腐敗的朝停官員長期貪贓營私,乾脆倒給敵國算了。

    對我而言,「國家」的意義不大。
    哪一群統治者清廉、照顧其人民,則不論是芬蘭人、瑞典人、丹麥人、挪威人來統治臺灣,我都十分歡迎。
    反之,即使臺灣獨立了,有現在這批貪官污吏在臺灣橫行,社會利益被各種少數族群瓜分,政策被少數族群綁架,顛倒的價值觀被全民奉為圭臬,則乾脆亡國算了!大家都是亡國奴,你我至少很接近平等。

    Current Mood: anxious
    Sunday, November 13th, 2005
    9:34 pm
    三峽水壩 vs 北宜高速公路 & 蘇花高速公路 & 蟑螂
    在民族主義高張的中國﹐政客們各各好大喜功﹐搞了一個三峽水壩。壩成﹐號稱創造了世界第一﹐吾人卻認為這批決策者乃中國之全民公敵﹐其罪重不可赦。

    臺灣為了興建北宜高速公路﹐耗資數千億元﹐國力大傷﹔環境遭到重擊(整座太平山下的地下水﹐全部被掏空﹐排放到太平洋﹐為其一例)。
    就我所知﹐一些德國公司因為北宜高速公路﹐海撈一票油水。然而﹐打通後﹐一些政客急忙到場剪綵﹐競相邀功﹐無恥地宣稱﹕臺灣創造了世界第一。

    前些時候﹐政客陳水扁為了搶救其一蹋糊塗的政績﹐提出了所謂的「新十大建設」﹐準備拿民眾的錢﹐好好地揮霍一番。其中包括荒唐的蘇花高速公路。

    現在﹐競選花蓮縣長的全部(共四隻)蟑螂﹐又舊事重提﹐紛紛大開人民的支票﹐主張開挖蘇花高速公路。

    哪天蘇花高速公路真的被挖通了﹐吾人擔心將來會有野心更大的政客「為全民的福祉」考量﹐主張﹕從金山開始﹐在中央山脈底下﹐開一條地下高速公路﹐直通到鵝鑾鼻。

    到底是誰﹐因為這些名為「建設」﹐實則「破壞」的工程得利﹖答案是﹕

    一﹑政客得到選票﹐俗稱政策綁樁。
    二﹑工程公司的老闆。而這些老闆﹐通常是「民」意代表或黑道這兩類蟑螂。

    街頭的混混們﹐危害的對象通常限制在一兩條街﹐勒索的人數和金額都有限。
    臺灣的主要全民公敵﹐而是如假包換﹐佔政壇人數99.99%的政客(俗稱蟑螂)。這批人渣﹐每年從人民所搶奪的財產﹐數兆元臺幣。

    令人納悶的是﹐有數萬警察在抓這些街頭混混﹔然而檢察官﹑法官﹑監察委員一旦碰到這批政壇蟑螂﹐就全部躲起來。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檢察官﹑法官﹑監察委員是怕被蟑螂咬﹐還是自己本來就是蟑螂群的其中一隻﹖

    Current Mood: angry
    Thursday, November 10th, 2005
    7:58 pm
    ETToday:任密使曝光 蘇志誠坦承與中國接觸前後不只九次
    2000/07/19 00:00

    蘇志誠(右二)曾為李登輝擔任兩岸密使,並在宴會上與中共中央對台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楊斯德(紅圈左一)、中國政協常委賈亦斌(紅圈左二)晤談。(圖/商業周刊提供)
    記者陳弘修/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前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誠,曾經在10年前與中國高層祕密會面,擔任兩岸密使的說法。蘇志誠19日上午表示,「擔任密使的人,不會說自己是密使」。蘇志誠並不否認曾經銜命前往香港與汪道涵見面。他同時也透露,與中國接觸前後不只九次。

    兩岸密使之說傳言已久,國內部分媒體今日正式披露整個兩岸高層接觸的過程,並刊出當時見面人士的照片作為佐證。根據媒體刊載內容顯示,1988年中國高層透過與兩岸關係友好,旅居香港的南懷瑾,釋放希望與台灣方面接觸的訊息。

    兩岸首度接觸是在1990年年底的最後一天,台灣代表是蘇志誠與現任中視董事長鄭淑敏,中國方面則是由國家主席楊尚昆的秘書楊斯德,根據媒體的報導,前後一共9次,會面的其他人士還包括台灣商人尹衍樑,現任海協會會長汪道涵,以及中國大老許鳴真,許鳴真也曾經於1992年到台灣訪問。

    在媒體刊載這一篇由南懷瑾的弟子魏承思所撰寫的專文當中提到,兩岸曾經一度幾乎達成停止軍事行動,停止敵對行動等等所謂「三停止」的重大進展,也敲定首次辜汪會談的時間,不過這一個由南懷瑾居中牽線的接觸管道在1991年,南懷瑾寫了兩封信交給兩岸代表帶回之後,兩岸領導人都不予回應之後,於92年中止。

    對於這項訊息的披露,蘇志誠的態度依舊相當低調,不過私底下,蘇志誠也沒有否認。蘇志誠說,擔任密使的人,不會稱自己是密使。

    蘇志誠表示,基本上,魏承思是南懷瑾的弟子,從南懷瑾本人的觀點來解讀整個過程,其所言並非完全正確。蘇志誠舉例指出,他與中國接觸的過程不只9次,而是9的倍數。

    有關是否曾前往大陸的問題,蘇志誠表示,他只能說沒有去過北京以及上海。他同時也暗示自己曾經親赴大陸。

    蘇志誠說,雙方在接觸過程中,中國方面曾經向他表示,南懷瑾這一條線太複雜,希望台灣方面與中國直接接觸。蘇強調,兩岸敲定辜汪會談的構想,是他與汪道涵腦力激盪的結果,希望為兩岸高層接觸跨出第一步,並非第三者的建議。蘇志誠也說,他與汪道涵只見過一次面,達成的共識也只有辜汪會談,至於時間的敲定,則是後來的協商。

    蘇志誠也澄清表示,南懷瑾寫的兩封信,基本上只是他個人的想法,台灣與中國代表都不認為「信件」是會談的共識,因此,也沒有必要回應,否則豈不落入圈套。事後兩岸的態度都是石沈大海,也可以證明這一點。他否並認中國大老許鳴真來台訪問之後,回去之後對他感到不滿的說法。

    蘇志誠說,南懷瑾常常錄音談話內容的作法,也讓中國感到不滿,南懷瑾在整個過程中,只扮演聯絡人的角色,因此,他認為,南懷瑾可能認為有被過河拆橋的感受之後,才會將事情曝光。

    至於南懷瑾這條線斷了之後,兩岸祕密接觸管道是否持續進行,蘇志誠則是語帶玄機的表示,等有人披露了再說。

    不過,蘇志誠在本月中時,曾因前立委郁慕明表示新政府也有密使,被媒體詢問感想時,表示對他對外傳曾任兩岸特使的傳聞,他並不否認,而其間的種種,他則以目前熱門電影「臥虎藏龍」做譬喻,表示比該片「還要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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